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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工作 要点

时间:2022-04-21浏览:440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护航教育各项改革发展落地见效,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促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1.实施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落实。督促指导市、县级政府出台改革具体措施,建立改革半年通报、年度评估制度,加大对各地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督导督办力度,确保2022年底基本实现管理顺畅、运行高效、问责有力、保障完善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问责制度。研究制发《四川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问责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做到严肃规范问责,提高教育督导权威性。

3.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落实条件保障,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深化督学管理和聘用改革,印发《四川省督学管理办法》,做好第五届省督学换届,强化督学培训考核,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制定《中小学专家库管理办法》,做好中小学督导评估专家库动态更新。

二、扎实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4.做好迎接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制定迎接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印发2021年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督促问题整改。总结第一轮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做好2022年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并对第一轮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指导市(州)政府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三、切实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5.持续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即“双减”)作为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双减”作为责任督学督导重点,开展经常性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巡查暗访,加大通报、曝光、问责力度。

6.持续加大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五项管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等重点工作定期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地方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严肃追责,切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全力做好省委、省政府教育民生实事督办,确保教育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四、持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7.召开全省基本均衡总结大会,全面总结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健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复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防止基本均衡发展指标下滑,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

8.系统谋划和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印发《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按计划推进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召开优质均衡评估启动会,开展评估试点,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

五、统筹做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

9.认真落实《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学前教育发展。切实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评估,2022年完成对16个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组织启动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引导督促各地切实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提升办园质量。

六、改革对学校工作的督导

10.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常性督导,督促问题整改,强化结果使用。加强责任督学培训,开展责任督学优秀案例评选,进一步提升对学校督导工作水平。

11.制发《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持续开展学校自我督导体系建设试点,推进学校内部督导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

七、改进高等教育督导评估

12.督促高校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按国家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新建本科院校评建工作指导,开展专题培训。按计划推进4所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省级评估。

13.总结上一轮全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四川省本科高校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科院校审核评估工作,按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对2所高校开展评估工作试点。

14.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修订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实施方案。完成8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1所学校进行回访,进一步提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完成高职评估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

八、持续完善教育监测评估体系

15.完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国家部署,统筹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印发省级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方案,开展省级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发布监测报告,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加强质量监测结果使用,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16.持续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和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引导各级政府加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7.持续加强本科、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开展硕士研究生论文、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抽检硕士论文1300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4000篇。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